更新日期:
2010/12/06 19:04記者:
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
中華聯盟6日表示,統一獅「嘟嘟」潘威倫旅外轉隊費用明年元月1日之後減半,中華聯盟7日提出說明:「這只是因應國內球員取得自由球員身分之後而訂定,因此潘威倫不適用。」
中華聯盟6日發出聲明指出,「有關中職自由球員轉隊費的金額是否會在1月1日後減半的問題,聯盟今表示1月1日過後轉隊費減半的規定,純粹是因應國內一般自由球員身份取得(九年年資)後的移籍而訂定,至於年資只滿六年且「以球團同意為前提」而旅外的部份,由於還不能算是正式的一般自由球員,(根據中職規定,年資滿九年才正式取得自由球員資格),因此並不適用一月一日過後轉隊費減半的規定。
根據中職規章內容,選手在累積滿九年年資後取得一般自由球員資格,若在該年年底前與其他球團完成簽約,新簽約的球團應給付球員原屬球團2.5倍的年薪做為轉隊費,若在該年年底前未能簽下新約,但在隔年球季登錄期限前簽下新約者,才有轉隊費減半為1.25倍的情況出現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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